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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广州市暨海慈善基金会--岗位职责

第一条  为明确广州市暨海慈善基金会岗位职责分配,加强人员管理和工作划分,落实岗位责任归属,合理开发资源,提高队伍人员整体素质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广州市暨海慈善基金会章程》,制定本制度。

广州市暨海慈善基金会岗位职责架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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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秘书长工作职责

本基金会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    

1.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;

2.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,报理事会审批;

3.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;

4.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;

5.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;

6.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,报理事会决定;

7.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,报理事会决定;

8.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;

9.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。

二、副秘书长职责

1.负责基金会后勤事务的管理,并协调基金会各部门的有效运行;

2.协助理事长或秘书长做好总规划,为领导提供有效的意见或建议;

3.负责落实基金会工作的政策方针,协助秘书长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,拟定、组织、实施各类工作计划;

4.负责协调基金会与各理事单位、会员单位、合作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合作;

5.规划、指导、协调部门人员的工作,使部门工作高效运行;

6.负责策划、组织会议活动,配合媒体宣传;

7.负责基金会人力资源的规划,并进行人员招聘、面试、培训、考核等工作。

三、财务岗位职责

1.本基金会财务人员由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构成,可兼职,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、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。凡涉及款项的财务收付、结算和登记等任何一项工作时,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。

2.会计岗位职责

2.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准则,严格按照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结合基金会核算的特点进行核算;

2.2对机构所发生的所有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,每月对应收、应付等往来帐进行清算和催收;

2.3审核所有费用/支出单据,确保费用/支出发生的合理性、合规性;

2.4 每月编制人员工资表;

2.5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账薄,做到账实相符、账账相符、账表相符;

2.6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进行税务申报;

2.7根据捐赠人的要求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;

2.8根据理事会的要求,向理事会做出财务报告并汇报相关事宜;

2.9负责会计档案及资料的装订及保管;

2.10负责项目票据审核,负责项目中期报告和项目清算中的财务情况部分填写;

2.11负责帐务年检及免税认定相关事宜。

3 出纳岗位职责

3.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保管,银行帐户的维护管理,收款收据、空白银行票据的保管与开具;

3.2根据报销及支出流程,结合资金审批权限办理现金及银行帐户的收付业务,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。

3.3及时登记现金/银行日记帐,做到日清月结、帐实相符;每月末对于银行未达帐项应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;

3.4每月定期与会计进行对账,配合会计进行每月货币现金监盘,以确保账账相符,账实相符。

3.5如出纳同时经手零星现金收入(退款、小额验资等),必须向付款人开出三联收据,会计对收据与现金进行核对,经其签字认可后计入现金账。


四、项目岗位职责

1.负责项目的管理、实施、监测、评估,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。

2.负责新项目立项接洽,资料提供、基础问题解答。  

3.负责对项目预算决算的合理性、费用单据的完整性、合规性进行审核,保证项目支出规范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

4.负责项目各阶段工作总结、项目报告、简报的整理,报送相关方。

5.有效获取和整合社会资源,与项目各相关利益方保持良好的沟通,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。  

6.协助项目总监进行相关领域新项目的需求调研、评估、设计和开发。  

7.根据部门统筹,配合秘书长工作,达成年度既定目标。  

8.项目主管负责项目资料和会计档案的保管。  

9.执行领导安排的其他各类事项。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基金会理事会。

 2017年3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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